不動產稅務規劃的重點在於兩件事【預留稅源】及【控制權】 而因為【房地合一稅】後,在財富傳承上就必須考量【全部】的稅費成本。
過去,透過【分年贈與】不動產,可以降低贈與稅稅金,不過卻沒考慮到子女日後【再行出售】的持有成本是以【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】計算而非【市價】 換言之,日後可能要繳交大筆【房地合一稅】稅金。另外,提早移轉不動產給與子女。可能發生的風險子女取得不動產後會自行處分。所以便會失去【控制權】。當長輩【一廂情願】的自認為這是最好的規劃時,也並非是子女將來就必定奉行的準則。因此變數產生變化。變化導致結果與當初想法不一致時,反而更保守的看待財富傳承這件事情。 總認為,反正等將來兩眼一閉,雙腳一伸,那也不關自己的事。然而以過去自己的處理經驗中發現,最後繼承財產後。幾乎,兄弟姐妹間以後也老死不相往來了。 所有手足之情就到繼承遺產後結束人生,有許多選擇 提前做好【財富傳承】規劃。或許能讓這個家的【緣與情】能繼續傳給下一代。否則傳富不成就變成傳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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